简介

风中的甜味儿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593章 劝君更尽一杯酒(1/3)
上一章 返回目录 加入书架 下一页

木一要调走了消息不胫而走。

朋友纷纷打电话给他求证。木一倒也爽快地告诉大家自己真的要走了。

于是木一一边继续做着“扫尾”的工作。一边把工作移交给借调来的那位同事。

因为恰逢火把节放假。茅中华家也在大宴宾客。宰了一头牛。

茅中华率先木一“饯行”。这着实让木一很感动。

回想着自己刚从中果庄下来,便是和大家朝夕相处,这一晃七年时光便匆匆而去了。现在又到了要分别是时候。大家都有些依依不舍。

特别是在这七年的时光里,茅中华就像是一个大哥哥一样关心照顾自己。木一实在是无以为报,只能多敬他几杯酒了。

茅中华关心木一的身体,让木一少表示一些。他却是满杯满杯得喝。在喝酒这件事情上,木一觉得自己实在有愧。

木一觉得,像茅中华这样的领导,虽然他没有很强的业务本领。但是他为人正直,情商又高。以后一定会有更大的进步。

茅中华祝福木一以后的路越走越宽,越走越好。木一也祝福茅中华茅局长以后越走越高,越来越好。

相比茅中华。木一倒是很担忧钱达桥。因为钱达桥在慢慢地往一个危险的方向走去。而且走得速度越来越快。只是,木一也无能为力,改变不了什么。只能默默地祝福,钱达桥钱局长吉星高照吧。

沈志俊的癌症也不知道是误诊,还是确诊。不过木一希望最好是误诊。虽然沈志俊有些很讨厌,做些事情也不太光明磊落。但是毕竟也没有坏到哪里去。

老红军局长算是人生大赢家了。虽然没有当上副县长,但是还是享受到了副县级待遇。另外经济上也得到了实惠。

他在民政局房改中便分得了一套住房,在农机局又得了住房和门市。现在又承包了殡仪馆。还是彝学会的副会长。还研究上了毕摩文化。

两女一儿都成家立业,开枝散叶,可谓儿孙满堂了。尤其是儿子现在都当乡党委副书记了。相信不仅的将来便会成为乡长。

洪师傅的女儿也去读卫校学护理了。以后可能也是一个护士。儿子他就准备送去部队锻炼。相信在部队的大熔炉里锻炼出来,也是一条好汉。

洪大嫂也创业了。在政务大楼对面住了间门市卖“老麻抄手”,生意还不错。在电力大厦对面又开了一家分店。

雷三经、张东米、叶红升、叶凌霄……他们排着队给木一饯行。

除了张东米,大家都成家立业,开枝散叶了。

木一很是不放心张东米。这家伙流年不利。听说他把政府办的集资建房都输掉了。还又欠了十几万。

好在他有个有钱的哥哥,嫂子也很好。哥哥帮他把这十几万的赌债还了。张东米虽然还是强撑着面子,但是他过得并不开心。

他也要离开政府办了。提拔到龙中镇去当副书记。

希望换一个环境,他能够改掉赌博的恶习。西龟的赌博风实在是太盛了。

5月下旬的时候,京山日报上刊登了一则十分抢眼的《启事》。

“我局原治安大队民警余非,你于2010年4月19日不假外出,至今未归。责令余非本人自登报之日起10日内回原单位接受处理……”

这是西龟县公安局在京山日报上刊登的一篇十分抢眼的《启事》。

《启事》刊登出来之后,就有知情者说,余非是因为赌博欠下了巨额债务,才携款潜逃的。10天期限过去,余非任然没有回单位报道,检察院已经立案调查此事。

在西龟县城里,说起余非欠赌债一事,不少人都表示听说此事。“你说的就是那个胖娃嘛,确实欠了不少赌债,现在债主到处追债,他连家都不敢回。”

“他喜欢赌钱,他一般都是打大牌,50元或100元起码的,但是他经常输!”据余非的一名赌友介绍,余非身为一名治安民警,原本是管理黄赌毒的,深知赌博祸害的他结果却深陷赌窝。

据说是几年前在一次打牌赢了1万多尝到甜头后,余非就迷恋上了赌博,工资输完后就找人借钱赌,甚至借高利贷,还挪用公款。为此他还经常被人追债。

这次他是整凶了,输了钱后,贪污单位28万公款跑了,到现在1个多月了,连人影都看不到!

还有人说:余非不仅贪污单位28万,还欠一些高利贷,加起来差不多有近100万。

我都好久没有看到他了,最后一次打电话是在1个月前,我们也在到处找他,他母亲都气病倒了。

余非利用做假账、私刻公章的方式,贪污单位公款约28万!这个消息很快也被证实了。这笔款项是用来给保安公司的保安发工资的。

据介绍,潜逃之前余非负责该局治安大队财务,从2009年1月起,余非就开始作假帐,挪用公款,有钱了又还一些,窟窿越来越大,事发时,账面上只剩下1200多元钱。

同时据介绍,余非还通过一名新进民警的余某做担保,向银行贷款8万,至今没有归还。

接着酒劲儿,木一很想和张东米好好谈一谈。但是,张东米有些不愿意和木一谈。

木一知道张东米是要强。他已经知道自己错了。也许也痛定思痛下了戒赌的决心吧。希望张东米以后能够找到一个心仪女子来陪他走这一生。
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^.^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
喜欢风中的甜味儿请大家收藏:(m.56shuku8.com)风中的甜味儿56书库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

上一章 返回目录 加入书架 下一页